今天路過看到這裡放了些鮮花跟飲料。
其實三年前的大概這個時間放得更多。
至於為什麼會有這些鮮花的原因都要從三年前發生的事故說起。
還記得那天我跟朋友約好要去健身房,就差那一點時間,不然我們可能也會成為鮮花祭拜的對象之一(前提是有人送花給我的話)。
還記得我那天遲到,急急忙忙趕到附近時看到那一帶已拉上封鎖線,記者,警察,民眾,大家鬧哄哄的。隱隱約約好像看到一台撞爛的車。(後面我找了一些當時民眾拍的照片)

 

後來看新聞才知道,那台車的駕駛「藥駕」。台灣頂多只聽過酒駕,藥駕應該不多吧?至少我沒聽過啦。 那個駕駛嗑完藥開車以後直接衝上人行道,好像還嚕了一段。可以想像一下池袋這樣的鬧區,那個時間走在大馬路上的人有多少。新聞報導是這樣寫:自用車衝上人行道後一邊碾過路人一邊往前衝了20到30公尺,最後撞上電話亭才停止。看了新聞以後真的很慶幸自己當下沒有在那裡。遇到這種衰洨事其實我也沒什麼特別感想。這就像之前鄭捷事件以後大家在檢討東檢討西也沒結論一樣,因為這種事注意了也沒用。走在人行道上都會被車撞死,那只能奉勸大家多積陰德。

 

話說我在不動產上班時池袋東口ZARA那裏也有台車直接撞進去。不過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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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王小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