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日本以後其實版權問題給我衝擊滿大的,這件事每隔幾年就要來一次。

第一次是軟體都要用正版這件事,正版的軟體像我們平面設計常用的adobe系列都要錢,然後現在還改成訂閱制,害我當初入學時買軟體的錢都浪費了⋯。

然後在軟體裡給我最大衝擊的是3D軟體,雖然現在忘了,但是當時真的問到一個天價直接放棄。

接下來過了一年多受到衝擊的是字體要錢⋯其實字體要錢圖庫要錢這些事對於設計工作者來說應該都是常識,但是每付一次「這些都要錢欸」的實感就又來一次。

以上都是講出來大家雖然盜版用很爽但是說要錢也不覺得奇怪的,接下來是剛剛去市公所報告的時候大家討論到的⋯原來只要用電視看運動比賽,不是私人場合就要錢,就算辦非營利活動也一樣。還有一個是之前知道的就是音樂在公共場合播放也要播放權⋯辦非營利活動看電影看紀錄片都要上映權!

版權這東西要在意起來真的是無所不在⋯台灣那邊辦活動有在管這個嗎??感覺大家不要活動搞太大應該都是愛放就放吧?有人知道台灣是怎麼弄的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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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王小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