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到前陣子經手的CASE又有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發展。簡單來說這是一個日本賣方跟台灣代銷來聯合坑殺臺灣人的CASE,當然台灣某些買方在得知真相之後不甘被坑,於是組成了一個自救會。話說台灣人那麼不團結的一個民族,只有被害了以後才會團結,這點不論前提為何,能團結這件事還是頗感人。於是在朋友拜託下雞婆的我又接下了這沒人想接的屎缺。中間詳情牽扯太多人,在這公開空間可能無法詳述。


不過事情發展到現在只能說果然台灣的作法就是這樣。覺得抓到了對方的小辮子就開始予取予求,一下要賠這個一下又要叫人賠那個。對方不懷好意是很賤沒錯,但是為什麼大家可以覺得他們不是有備而來?要到原本該有違約金的就很不容易了欸。不知道民事訴訟還可以上訴嗎?打官司的時間對方想辦法脫產不就好了?
從一開始讓我覺得很可憐,然後到現在又要求別人做這做那
,一副付錢就是老大流氓樣,委託費部分還想殺價勒。真是傻眼,找了幾家律師事務所都接不下來的案子,跨海找關係處理,居然還敢擺態,我真的開了眼界,這案子金額那麼小又難處理,接了只會搞臭自己的缺我也可以不接好嗎?更何況這次聯絡到的人物來頭更大,他根本也可以不用鳥這種「他國事務」,“被害者們”真的搞不清楚狀況欸。


最後講到團結這件事情,結果不如我所料,果然就算是被害者還是很不團結XDD 每個人自己的部分搞定就想退出,不然就是各種刁難,也不想出錢,也完全不管出來整合的人花多少錢出多少力,自己的搞定就好,其他人怎麼死的無所謂。我也不想做什麼很深度的評論或是討論啦! 只能在此呼籲大家團結一點吧!台灣人!台灣很小,我們的人也很少,如果自己人還不挺自己人那真的滿哀傷的。以下開放留言講廢話(如果有人想講的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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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王小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